伍迪-艾伦笔下的“黑珍珠”厄尔-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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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本文来自于导演伍迪-艾伦,作为一个知名电影人,伍迪-艾伦对篮球也很有热情,是尼克斯队的著名粉丝,而他对NBA的视角和解读,带有一种独特别样的感觉。

翻译:dl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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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977赛季临近尾声时,《体育杂志》的编辑先生不知从哪儿听说了我是一个篮球迷,便邀请我为他们的写季后赛的报道。

起初我很乐意接受他的提议,但一考虑到做这件事需要全国到处跟队赶飞机而且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我就不由得打起了退堂鼓。对了,我还没说尼克斯没进季后赛让我有多失望呢。

不过我还是告诉编辑,我并不介意写点和厄尔-门罗有关的东西。毕竟我看门罗打球也挺长时间了,这些年来他着实给我带来了不少乐趣。

虽然两年前在麦迪逊广场花园有过一面之缘,但我和门罗并不熟。当时我在为我的电影《安妮-霍尔》拍摄喜剧镜头,内容是包括我在内的几名演员与尼克斯球员进行篮球比赛。

由于不够有趣,这些镜头最后没有出现在电影正片里,但这次拍摄的确给了我和门罗交流的机会。他向我打了招呼,并提到了我之前写给他的一封粉丝信。他说那封信对他而言意义重大,以至于有段时间他会把信揣在身上,每遇到一个朋友都要拿出来炫耀两下。

我当时并不相信他。由于自身职业的原因,我总是会听到不少客套话,所以我并不是那么容易相信他人。

不过不论如何,两年前的这次经历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同厄尔-门罗搭上话。所以,当我自告奋勇地要写这篇文章时,编辑先生建议我多花点时间和门罗待在一起。他说我可以去看门罗训练,可以去拜访球队更衣室,甚至可以和尼克斯一块儿出征一次客场。

事实上,我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要扮演的角色:一个戴着眼镜的白人伪知识分子,妄图用宏大叙事的套路来呈现一名黑人运动员的天赐优雅与魔鬼才华。然而只有诗歌一样的语言才能描绘出他所拥有的天赋。

我一直很羡慕拥有这种天赋的家伙。我经常说,如果能够体验别人的人生,我会非常乐意成为舒格-雷-罗宾逊或者威利-梅斯。不过就凭我这个人的运气,我肯定只能变成约翰-梅纳德-凯恩斯。

之后我被告知门罗很乐意接受封面采访,这位大人物甚至还邀请我去他家,他非常期待与我促膝长谈。我们约好在周末聊几个小时。

其实我明白,当我真正接触到“魔术师”厄尔-门罗时,他可能会让我感到失望。我以前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别的领域有一些我比较欣赏的名人,在同他们交谈后我却大失所望。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让我有这种感觉,格劳乔-马克思这人就很不错,但某些与我合作过的喜剧演员、电影导演确实很让人扫兴,我就不提他们的名字了。

对了,有一位叫做斯坦-穆休的业余魔术师,他没让我失望。我是在华盛顿的一个聚会上遇到他的。他在房间里变了几个小时的纸牌魔术,其出神入化的技巧让我兴奋不已。

棒球场上的穆休是一位可怕的左撇子强打者,当年他一次又一次地将球击出埃布斯球场右外野的围墙,给我这个布鲁克林男孩的童年增添了不少阴影。正是这个穆休,他先让我撕碎一张黑桃A,接着又从钱包里变出了一张完好无损的黑桃A,看到这一幕的我别提有多激动了!

1967年以前,我从来不看篮球,棒球、拳击和戏剧是我平日最重要的消遣。但自从我开始接触篮球,戏剧就变得无聊起来了。再好的剧作带给我的乐趣都比不上一场精彩的比赛。即使对手是垫底球队,一场球赛也可能会打得惊心动魄,相比起来,剧院里演的那些东西都显得按部就班几无惊喜。

我依然喜欢看棒球,但在我心目中篮球是最美丽的运动,我认为没有什么体育项目比它更能彰显运动员的个人风格。

篮球鼓励超凡脱俗的个人表演。当朱利叶斯-欧文、卡里姆-阿卜杜-贾巴尔、沃尔特-弗雷泽、里克-巴里、乔治-麦金尼斯、戴夫-宾、鲍勃-麦卡杜等形形色色的天才踏上球场,你可以欣赏到完全不同风格的运球、传球、投篮和防守表演。篮球给了运动员很大的空间来展示身体之美,这往往能拿来与严肃舞蹈相提并论。

正是在1967年的某一天,我在翻阅报纸体育版时碰巧看到了厄尔-门罗的名字。

我从没听说过门罗,我不知道这名新秀每场比赛的惊人表现,更不了解他在温斯顿-塞勒姆大学的神迹。我只是单纯地被他的名字所吸引,这朗朗上口的三个音节对我而言是那么动听。

厄尔-门罗。这名字真的很棒。

每隔几天,当我随意地瞥过自己毫不关心的篮球数据统计时,我总能看到门罗的名字,他总是出现在得分榜的榜首位置。

门罗34分,门罗36分,门罗24分,门罗28分,门罗40分!这一连串的数字把我惊呆了。厄尔-门罗成了我不时挂在嘴边的名字,念叨起来就像在念一串咒语。

当然,这个名字听起来还是那么富有音乐感。厄尔-门罗。

我甚至想起在那一年的某期《体育画报》封面上看到过他的照片,当时我觉得他看起来很有趣。我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与门罗扯上关系的,而且我自己也说不清原因。虽然当时我还不怎么看篮球,但如果有人在半夜弄醒我,要求我以最快速度说出最喜欢的篮球明星的话,我会脱口而出:“厄尔-门罗。”

这可能是他第一次在我身上施展魔法。而我并不知道每天看他打球、称他为“黑耶稣”和“珍珠”的子弹球迷都见证了怎样的奇观,感受到了怎样的魔力。

我第一次亲眼看到门罗的场景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演员朋友对我说:“今晚和我一起去花园球场,我想让你见识一个家伙。你会喜欢他的风格的,你绝对猜不到他会干什么。”

那是在1968年,当时我对篮球有了些兴趣,并且有点儿成为尼克斯球迷的意思。这支球队打进了季后赛,获得了全纽约的关注。

那一晚,我见证了门罗在沃尔特-弗雷泽头上砍下32分。提醒你一下,那可是沃尔特-弗雷泽,一个前所未有的完美后卫。弗雷泽日后会连续七年入选最佳防守阵容,而门罗在他的防守下拿到了32分。

“我一整晚都把我的手搁在他的脸上,但他投篮根本都不看筐的。”弗雷泽说。

两队的下一次交手我也去看了。虽然尼克斯每一个回合都对门罗进行包夹,可他还是冲过中场扔进了一个足以掀翻球场的压哨投篮。然后呢,他头也不回地一路跑进了更衣室。

那时的我对门罗有何评价?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把他与威利-梅斯、舒格-雷-罗宾逊并列了。这三人被我视为超出了单纯的体育范畴、将体育变成了艺术的运动员。

门罗的体格并不出众,他的膝盖凹凸不平,脚踝则像纯种赛马一般纤细。乍一看,你可能会觉得门罗很奇怪,但事实是这家伙散发出的魅力足以摄人心魄。一个接一个赛季,门罗一次又一次地展示着他那魔法一般的得分能力。

一位体育记者曾说,门罗错失的投篮要比很多球员的进球更令人兴奋。准确形容球场上的门罗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多写手尝试过用笔墨传达看他打球所获得的震撼感,但都徒劳而返。

他们提到他的头部假动作,提到他的肩部晃人,提到他的转身、拉杆、变向与花式投篮,提到半空中的他手脚同时向不同方向舒展,但这些文字都无法概括他给观众带来的极致的视觉体验。毕竟还有内特-阿奇巴尔德、戴夫-宾、沃尔特-弗雷泽、朱利叶斯-欧文和康尼-霍金斯这些球员,他们也有超凡的优雅美感和振奋人心的能力,他们也能在空中闪转腾挪,将身体与手臂朝不同方向扔去。

而让门罗与众不同的是,他的内心深处燃烧着难以言表的天才之火。当拿到球时,他的脸上会浮现一丝恶魔般的表情。他会突然迸发出远古时代的野性,眼神虎视眈眈,利齿锃亮如剑,鼻息粗重如牛。那个时刻到来了。观众们热情高涨,翘首以盼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招数来刺激他们的神经。

几秒种后,门罗开始与防守球员一对一,他的动作极具侵略性,你能看出防守球员遇到了大麻烦。对方忽然对门罗进行包夹,两名防守球员紧紧地将他缠住。

接下来就是魔力时刻:一个迅猛的转身接上快速的脚步移动,门罗直接过掉了两人。一串让人眼花缭乱的运球动作过后,他飞快地将球传到了队友手中。在这个过程中他甚至都没有看队友一眼。

太不可思议了。厄尔-门罗用他内心的火焰点燃了观众的兴致,而观众的兴致又让厄尔-门罗看上去更富激情了。

他喜欢在场上制造风险,但他在自己的球风中埋藏了足够的智慧,可以在需要时支撑他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作为一名球场表演家,他具备只有少数演员才具备的品质。

马龙-白兰度就是少数演员之一,看他的戏,观众们永远都猜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让人觉得震撼人心的表演随时可能上演。乔治-C-斯科特这样的演员呢?我们知道他很长时间都保持着一流的演技,但他无法像白兰度那样打动观众。

白兰度身上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魔力,能够将观众一直牢牢定在座位上。也许正因为我们深感自己可能会在某个时刻到达情感高潮,所以当那个时刻真正来临时,表演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表演,进而升华到了更为崇高的境界。在篮球场上,门罗就能带给观众这样的体验。

虽然我仍是一位尼克斯球迷,但我也开始关注子弹的比赛。当子弹来到纽约打比赛时,我总是会为门罗加油助威。

一名子弹球员曾这样说:“我们没什么进攻套路,把球给厄尔就是我们的进攻战术。”子弹在门罗的帮助下高歌猛进,我则和其他忠实粉丝一样关注着门罗的生涯表现。

错过了门罗的新秀赛季和大学生涯让我感到非常遗憾,我只能试着去想象那时候那个还没患上膝关节炎的门罗到底是什么样的。

年轻时的门罗是一匹快马。虽说他现在的速度不算突出,可他就像魔术师一样,能让大家都产生“他很快”的错觉。他拍着篮球在球场上奔走如飞,就像一个脚底永远不会着地的卡通人物一般。

我想起了门罗的一次采访。在一场与尼克斯的季后赛比赛结束后,砍下高分的门罗坦承自己很想成为一名喜剧演员。

成为喜剧演员?为什么啊?怎么会有人在能取得如此成就的情况下还想成为一名喜剧演员?

时间到了1971年,门罗被交易到尼克斯。我自然为有更多机会看他打球感到高兴,可是也有两个问题令人相当不安。

第一个问题:他能和沃尔特-弗雷泽一起打球吗?彼时的弗雷泽是篮球界最顶级的全能型后卫,他的巅峰水平很高,以至于几年后他状态略有下滑、无法以一己之力带队取胜时,球迷们完全无法接受,转而开始对他进行抨击。我觉得这种行为简直不可原谅,这也充分体现了纽约体育迷的荒诞。

不过,巅峰时期的沃尔特·弗雷泽的确是一个稳重的天才。似乎只要他想,他就能在任何时候完成抢断。他的背后运球是那么随心所欲,得分也如同探囊取物。作为一名后卫,他的篮板球能力也非常出众。球场之外的他也是一表人才,总是穿着华丽的私服,驾着劳斯莱斯风驰电掣。

据报道,门罗在来到尼克斯时曾这样说:“兄弟,现在有两辆劳斯莱斯了。”他在过去已经习惯了做球队的焦点人物,他从未在防守端花过太多心思,也从未和一个像弗雷泽一样伟大的球员分享聚光灯。

但我并不为此感到担心,在我看来这二位在一块儿简直就是一个梦幻组合。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两人相比,弗雷泽更加稳定,他每项工作都做得很完美,门罗则更具戏剧性、更有爆发力。

因此,当弗雷泽在中路运球时,你大可期待他用丝滑如缎的动作为球队拿下两分;当门罗突破时,他的偏好会为他选择一条更有风险的线路,他可能会被断球,也可能因为使用了难度过高的转身动作投篮不中。

然而,就像白兰度一样,门罗愿意承担风险。虽然他也有过失败,但那些成功的表演已足以使他成为一名艺术家。

第二个问题更让我感到心烦:门罗能融入尼克斯的团队体系吗?踏上球场后,比尔-布拉德利、沃尔特-弗雷泽、威利斯-里德、戴夫-德布舍尔等人能一直保持冷静,他们会用连续不断的转移球寻找空位,犹如一台运转良好的机器一般慢慢地将对手磨碎。他们的组合威力无穷,但门罗能成为这个组合的一员吗?

有人认为门罗不能适应,也有人认为门罗能够放弃部分球权、学会防守、升华他早已纯熟的一对一技巧,为这支冠军球队做出贡献。

但我的疑问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希望他变成那样?

毕竟他可是篮球界最能打动人心的球员,一位伟大的单人表演家。我们真的希望他放弃自己的风格,成为机器上的一个零件吗?我们会希望雅沙-海菲兹加入乐团,只为了让乐团的弦乐更好听一点儿吗?

虽然我是尼克斯的超级球迷,但我更想看到门罗在一支能尽情释放单打才华的球队,而不是恰恰相反。胜利固然重要,但它真的重要到让我们愿意牺牲门罗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篮球才华的地步了吗?

肯定有人站出来反对我的观点,说他们从欣赏巅峰尼克斯那妙到毫巅的团队配合中获得了更多的审美满足感。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弗雷泽传球给布拉德利,再传给德布舍尔,再传给弗雷泽,最后传给里德投篮得分更美妙的了。

哎,我能说什么呢?我不同意。

也许因为我是干表演这行的吧,我相信门罗是不世出的艺术家,为了留住他的艺术,我觉得做出一些牺牲是值得的。如果厄尔-门罗的球队能赢球,那当然很好,但如果赢球的代价包括把门罗束缚在一板一眼的进攻体系里,我喜欢不起来。

结局我们现在都知道了。门罗学会了防守,也改变了比赛风格,把自己融入到团队体系当中。他的得分变少了,只会偶尔显露他那抑制不住的篮球才华。

在里德和德布舍尔退役前,门罗和尼克斯一直在赢球。在那之后,尽管尼克斯引入了斯宾塞-海伍德和鲍勃-麦卡杜两名球星,但这支球队尚未形成合力,撑起球队进攻的还是门罗和弗雷泽。

在32岁的年纪,门罗成为了纽约篮球迷的掌上明珠。随着球队竞争力与日俱减,尼克斯愈加需要门罗施展他传统的一对一技巧来克服难关。

虽然1976-77赛季的尼克斯似乎已陷入深渊,但门罗却在深渊中再度绽放出光芒,打出了一个伟大的赛季。他不仅提升了自己所有的技术,还回归了自己的比赛风格。和往年不同的是,如果有需要,他也可以参与防守并送出抢断,他也可以无球跑位或组织进攻。

他现在是尼克斯的队长,也还是当年的那个魔术师。他能打出1月1日那样的表现——十次投篮全部命中,也能在比赛最后三秒用一个关键球杀死比赛,或是在最后十分钟拿下全队最后18分中的16分。这些只是他去年精彩表现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当看到门罗脱下热身服,球迷们就准备好了迎接人生最接近魔幻体验的时刻,他们的自然观将会以某种方式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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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两点整。预定的采访时间到了,我按响了纽约上西区一栋精致的老式别墅的门铃,门铃上写着房主人的名字:门罗。

电控门打开,我来到楼梯底下等候,感觉自己就像前去拜谒No博士或施密尔舒首领的请愿者。

眨眼间,一位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女士走下楼梯。

“你好,我是厄尔的女朋友。”她向我问好。自梅·韦斯特之后我还没见过哪位女士如此的自信。

我笑了笑,咳嗽了两声,一边瞅着我的鞋帮,一边向她含糊了几句。和以往一样,我觉得事情都还在我的掌控之中。

“厄尔还没回来。你愿意等一下吗?”

“当然愿意。”

房内的收音机大声播放着摇滚乐台的音乐,其音量足以干扰飞机的正常起飞。我跟着这个迷人的女士走上楼。我俩站在一块儿,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和我形成了巨大反差。我不由得心想:“我的妈呀,她这裤子也太紧身了吧……?”

我们面对面坐下,我的尴尬值在30秒内就到达了顶点。用美丽一词来形容厄尔的妻子都有点轻描淡写了,这让我感到坐立不安。

她告诉我他叫蒂娜,并保证厄尔只是暂时有事要办,他很期待我们的会面。

这栋房子的装修很简约,牌匾、照片、用玻璃柜珍藏的比赛用球和印有弗农·厄尔·门罗名字的体育成就证书在屋内随处可见。这些都是伟大的厄尔·门罗职业生涯的纪念品。

①译注:显然,当时的伍迪艾伦不知道门罗的全名

墙上挂着一些孩子的照片。通过与蒂娜的对话,我了解到这些小家伙都是门罗的孩子,他们是门罗在其他城市的旧情人生下的。“他是个好父亲,”她对我说,“他爱孩子们。”

我和蒂娜聊了半个小时,知道了他们是在迪斯科舞会上认识的。

我得知厄尔很喜欢看电视。“这套房子的每个房间都有电视机,而且它们整天都开着。”蒂娜说。

她告诉我厄尔的饭量不大,鱼是他最常吃的食物。她还说大约一年前厄尔喜欢上了打网球,并迅速练就了可以参加大满贯比赛级别的能力。

我了解到虽然尼克斯的队内氛围很友好,但球员彼此之间并无多少深交。

一个小时过去了,厄尔还是没出现。

蒂娜说厄尔有两辆车,但他没有像弗雷泽一样聘请司机,因为“他的车技出神入化,他永远都不会允许别人开车载他。”她说,J博士承认厄尔是他的灵感源泉和榜样。

厄尔家有两部电话,而且时不时就会响一下。这两部电话号码不同但外观一样,因此蒂娜必须把手放在它们上面才能分辨出是哪一部在响。

“厄尔不在家,”她像梅·韦斯特一样对电话另一头说,“他有事耽搁了。”

我了解到厄尔和蒂娜很多时间都待在家里,他们会玩几把棋盘游戏。有时他们很晚才吃饭,等到半夜才用餐也不稀奇。不过吃完饭他们可能会去舞厅,一直在外面玩到很晚。他们习惯过独来独往的生活。

我提起一篇有关厄尔的文章,文章中他引用了笛卡尔的名言。“他最喜欢看体育杂志。”蒂娜告诉我。

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已经无话可聊。天色已晚,因为还有另一场约会等着我参加,我必须得走了。

“没能和你见面,厄尔会很难过的。”蒂娜说。

我走出门,支支吾吾地道了几句歉。为什么要道歉?我也不知道。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下午,我在回家路上自言自语道:“太好了,这位伟大的运动员一点儿也不在乎社交礼仪中的那些陈词滥调。”他不在乎我是谁,也不在乎封面采访,即使这篇报道能为他带来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关注与追捧,他也毫不关心。他没有现身,也许他只是打网球或者开他的新奔驰兜风去了。

不管他在做什么,我都很欣赏他那“满不在乎”的态度。蒂娜说他会因为没见到我而难过,但我知道厄尔-门罗不会在乎,他不会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那样对这种事感到痛苦。

那天晚上,厄尔在与华盛顿的比赛中贡献28分8次助攻。第二天,他在同一个对手头上砍下31分。

我想起当初编辑先生转告我门罗对这次潜在的采访超有热情。我当时也这么认为,如果错过采访的人是我,我一定会感到内疚。

但那只是我。我不可能在比赛还剩两秒、球队落后一分、两名防守球员挡在面前、进攻视线被完全遮住的情况下在底角完成投篮绝杀,我不是那种人。如果我错失投篮导致球队输球,我会恨不得把自己给宰了。

门罗呢?和对待约会的态度一样,门罗从不在乎比赛场面有多么紧张。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因为自己的胆怯不安搞砸关键球,而门罗的出手却会稳稳地落入篮筐,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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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门罗  里德  罗宾逊  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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